日前,一名網友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向西安市委書記留言,建議將大齡單身人群納為購房剛需。2月25日,西安市住建局回應稱,我局將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發(fā)展的實際情況,認真研究您提出的將未婚青年納入剛需的建議。
2月21日,上述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建議西安“多學習學習先進發(fā)達城市,采用多元,積分等模式,將大齡單身人群納為剛需,以緩解矛盾尖銳的購房選房市場!
西安市住建局于2月25日回復該網友稱,2018年6月23日,西安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發(fā)〔2018〕61號),借鑒其他城市經驗和做法,實施“剛需”優(yōu)先。未將未婚人士納入“剛需”家庭的主要原因是考慮到兩口乃至三口、四口之家的已婚無房家庭在購房方面的需求更為迫切。在住房供需矛盾較大的階段,應優(yōu)先保障、支持剛需家庭的購房需求。
西安市住建局表示:“下一步,我局將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發(fā)展的實際情況,認真研究您提出的將未婚青年納入剛需的建議,借鑒其他城市的經驗和做法,持續(xù)優(yōu)化相關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滿足各類居民家庭多層次的住房需求!
回復顯示,西安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已2月24日電話聯(lián)系了該網民,并告知以上情況,市民表示理解。
西安市住建局在上述回復中提及的“市政辦發(fā)〔2018〕61號”通知顯示,西安市從2018年6月25日實施分類別進行購房意向登記,在西安市限購區(qū)域內,必須以家庭為單位,按照剛需家庭、普通家庭分類進行實名意向登記。
符合以下條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剛需家庭:(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離異不滿3年的單身;(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西安市范圍內名下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無住房轉讓記錄;(三)登記購房家庭成員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購政策。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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