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暨關于簽署償債暨股份轉讓協(xié)議的關聯(lián)交易公告。
新湖中寶擬與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簽署《償債暨股份轉讓協(xié)議》:新湖控股擬將其所持湘財股份的部分股票轉讓給新湖中寶,以抵償其應付新湖中寶借款本息34.57億元。
新湖中寶表示,具體轉讓價格和股數(shù)待本次轉讓取得新湖中寶公司債券債券持有人會議通過后再根據(jù)湘財股份的股票價格、估值情況等因素另行商定。
據(jù)了解,新湖控股以其持有的湘財股份4.76億股股份為新湖中寶和新湖中寶子公司提供了質押擔保,其中4.14億股為新湖中寶發(fā)行的公司債券21新湖01、21新湖02提供了增信擔保。
資料顯示,新湖控股為新湖中寶參股公司,新湖中寶和新湖中寶控股股東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持有其48%、52%的股權,歷史上因同比例投入形成應付新湖中寶借款本息,本次交易使公司前述債權獲償,資產結構得到改善,且不影響湘財股份的控制權和股權清晰性、穩(wěn)定性。
來源:新湖中寶公告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