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晚間,佳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稱,香港法院將佳源國際清盤呈請聆訊延期至5月2日。
佳源國際提到,清盤呈請已于2023年3月1日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進行公開聆訊,而于該日,在高等法院法官席前公開聆訊定于2023年3月6日。
于2023年3月6日舉行的聆訊上,高等法院法官下令將高等法院法官席前公開聆訊進一步延期至2023年5月2日,以便佳源國際呈交及送達確認書,向高等法院提供重組建議的進展情況,以證明高等法院不應向公司發(fā)出清盤令。
佳源國際認為,清盤呈請并不代表其他持份者的利益,并可能損害公司的價值及其他持份者的利益,因此該公司將尋求法律措施以堅決反對清盤呈請,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動保障公司的合法權利。
同時,公告提及,向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盤呈請僅為一項該公司清盤的申請,而于本公告日期,概無就公司清盤頒布清盤令。
來源:佳源國際公告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