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6月16日、17日,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庭審分兩天進行,整個庭審過程歷時16小時。法院根據(jù)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于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17日晚間,新城控股發(fā)布關于實際控制人涉案的進展公告表示,王振華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未在本公司擔任任何職務。目前公司管理團隊和人員結構穩(wěn)定,各項經營工作正常有序開展。公司全體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勤勉盡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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