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印發(fā)《關于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十四五”時期,山西計劃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5.5萬套(間)。
《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供應,幫助其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原則上不設收入門檻。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住宅型和宿舍型兩類,按照“租戶收入可負擔、租賃經(jīng)營可持續(xù)”的原則,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意見》指出,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標準應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水、電、氣、暖、路、消防等市政公用設施要配套齊全,并完成簡約、環(huán)保的基本裝修,具備基本入住條件。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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