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廳聯(lián)合湖北省財政廳等多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措施》,從取消購房限制、降低購房門檻、加大金融支持、推進住房“以舊換新”等方面釋放利好。主要內容如下:
取消購房限制。取消住房限購政策,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降低購房門檻。降低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將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于20%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25%。
推進住房“以舊換新”。支持國有企業(yè)收購二手住房,為賣舊買新“搭橋”,收購二手住房可對外出售或用作租賃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鼓勵開發(fā)企業(yè)、經紀機構、購房人三方聯(lián)動,實現(xiàn)舊房“先賣”、新房“優(yōu)買”。
加大金融支持。取消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繼續(xù)引導貸款利率下調。記者了解到,目前,湖北多地已經調降房貸利率。例如:武漢首套房貸款利率降低30個BP,從3.55%降至3.25%;二套房降低80個BP,從4.15%降至3.35%,降幅歷史最高。
加大公積金支持。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775%和3.325%。適當提高新市民、青年人、教師、醫(yī)務人員、多孩家庭、高層次人才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原則上增幅不低于20%。購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暫不與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系數(shù)和賬戶余額掛鉤。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繳存職工購房時可同時申請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加大財稅支持。對住房“以舊換新”的,各地財政對個人出售二手住房以及對個人購買新房給予補助;對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對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對國有企業(yè)收購二手住房的,各地財政可給予補助。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勵各地采取專項補助等政策措施,已出臺補助政策到期的可適當延期。
來 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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